在核能/反核的攻防戰中,較常見的雙方論述差距,多半集中火力在討論兩方對電價成本(以及電價上升與否)、備用電載量是否足夠的評估,而相關的立場與數據便依附在再生能源的發展前景/現況、現有其餘發電廠的效能以及是否堪用等等幾個部份。
然而,撇去其餘所有顯著的風險部份(任何既有且明顯的災害,比如核電廠各式各樣的危機,以及火力發電、風力發電、太陽能發電等等可能對環境有的災害…此部份尚待本次資料整理的其它部份詳談。)
這裡所要提出的是:既然能源的使用是不可或缺的(無論我們現在是否過於不合理的浪費、或沒有效率的運用它),對於「找出穩定且安全的能源供應來源是當務之急」,應是社會大眾普遍有的共識──因此,若是廢核,根據現有技術和趨勢的想像,合理推斷的能源發展措施應可大致整理成下述兩點:
1. 加緊開發再生能源/技術
2. 合理程度的增加對火力發電的依賴
前者的相關討論於「再生能源」篇將一併討論,此處主要是以採取了第二點措施作為前提,探討台灣的能源自給現況、火力與核能能源供給的比較,以及未來的展望及其發展可能。
值得一提的是,一般人衡量其對核電及火力發電的偏好時,選擇標準往往是考慮兩者帶來的立即/長期危害,然而,若去細致討論將會發現,過度依賴火力發電,似乎確實有某些對於人體健康/環境危害以外的風險。以下我們便將嘗試去描述這個國家過度依賴非自產能源而可能帶來的危險。
化石燃料總覽
◎台灣概況:
台灣天然能源產量不足,九成以上的能源(化石能源)來自進口供應,而放眼全球,今化石燃料──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氣三個部份──合計占全球今使用能源總量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但經濟部能源委員會九十一年五月「臺灣能源統計年報(九十年)」資料亦顯示,基於技術與成本的限制,世界時油蘊藏量只可再開採四十年,天然氣可開採六十二年,煤炭可開採二百二十七年(而核能發電的燃料源自鈾礦,預估尚可開採七十七年,惟考慮用過之核燃料回收再處理後重複運用,則其使用年數可增加五十倍,約可達三千八百多年)。
台灣的進口現況:
◎煤100%進口;95%集中於中國、印尼與澳洲
我國由於國內所剩煤田開採困難(且不符經濟效益),主要由衡量運輸成本後從鄰近國家進口煤炭。由2007年的數據做為代表,進口國依序為:澳洲(38.8%)、印尼(36.7%)、中國(19.9%)、加拿大(1.5%)、南非(0.9%)與其他(2.2%)。
然而,各國的煤炭熱值日低,價格也日漲。而面對資源日趨枯竭,熱值越低,亦代表未來發電成本將提高,煤炭使用者須面對較高的煤炭成本。
補充圖表:
2007~2010年台灣煤炭進口現況 (單位:萬噸)
西元(年) | 2007 | | 2008 | | 2009 | | 2010 | |
進口煤 | 萬噸 | % | 萬噸 | % | 萬噸 | % | 萬噸 | % |
燃料煤 | 6,035 | 93% | 5,893 | 92% | 5,441 | 93% | 5,747 | 91% |
原料煤 | 488 | 7% | 491 | 8% | 422 | 7% | 567 | 9% |
合計 | 6,523 | 100% | 6,384 | 100% | 5,863 | 100% | 6,314 | 100% |
燃料煤含亞煙煤(主要用於火力發電)
原料煤含無煙煤(主要用於煉鋼廠)
2010年台灣煤炭進口地區國家來源 (單位:萬噸)
進口國 | 澳洲 | 印尼 | 中國大陸 | 南非 | 俄國 | 加拿大 | 其他 | 總計 |
燃料煤 | 2,424 | 2,351 | 387 | 258 | 108 | 30 | 189 | 5,474 |
原料煤 | 411 | 37 | 29 | 6 | 3 | 47 | 7 | 567 |
合計 | 2,835 | 2,388 | 416 | 264 | 111 | 104 | 196 | 6,314 |
% | 45% | 38% | 7% | 4% | 2% | 2% | 3% | 100% |
◎天然氣97%進口,2007年進口集中於印尼與馬來西亞
我國天然氣97%仰賴進口,國內自產天然氣僅占3%。2007年的進口國依序為:印尼(40.7%)、馬來西亞(36.2%)、埃及(8.8%)、卡達(5.2%)、澳洲(2.9%)、阿曼(2.3%)、阿爾及利亞(1.5%)與其他(2.4%)。這些進口天然氣,多數為20年的長約,少數則為短約或現貨市場臨時採購之現貨。雖然印尼長約即將到期,不過,卡達與澳洲之長約將彌補之,若需求無明顯增長,則供應尚稱穩定。
◎核燃料鈾
主要仰賴尼日、那密比亞等國鈾源;在美國製成濃縮鈾後進口至台灣。
運輸與儲存-安全儲備天數的概念
由上述大項我們已可大概了解台灣整體對於化石燃料的依存及進口狀況。然而更重要的問題是:這樣的來源/供應穩定嗎?若是供應源一但斷絕,台灣的電力系統還可以支撐嗎?
以下先簡介安全存量的概念。
基本上,為維持生產作業不中斷,將生產例行作業必需用之各種材料控制適當之庫存,並且使庫存成本維持在最低的存貨量,就稱安全存量。從化石燃料的例子來看,若是供貨源斷絕,煤炭的營運週轉天數約是30天,石油是60天,天然氣則是14.2天(但若是尖峰情況,則週轉天數為10.9天~12.9天,視現有的三個天然氣接收港口互相調度狀況而定。)
相對於化石燃料,核能發電的所使用的燃料鈾,由於儲存較易,在我國乃採一機組一批次庫存三年之儲存政策,採購一次即有三年的安全存量,國際上視為準自產能源。
從上述資料可知,若是台灣完全去除核電、過度依賴火力發電(在此為簡化狀況,暫且不將再生能源發展與否的影響列入評估),若因發生天災或緊急危難,而使供貨來源斷絕、或台灣本地完全無法接收貨源,台灣所能使用的化石能源,就分別是30、60、14天左右──此狀況當然亦可能視情況作出國內生產狀況的調整,不過,互相調度之下,這些資源的可利用天數仍然依舊有一個極限。
在此,或許會有人提出可在平時提高安全儲備量的想法,但事實上儲存亦有其成本(數據與計算公式過於繁複,由於不是本次重點,僅提出其概念供參考之),如何有”效益”的找到儲備的標準而不是漫無上限的多多益善,也乃是一大工程。
在此姑且以國外的儲備狀況做為我國的對照標準,可發現,除了天然氣算是低於平均值外,其餘都與外國的規定相當,應可視之為合理的儲備量,然而天然氣堪稱是最理想的無污染化石能源,在台灣的發電比例卻難以提升──其一是因其儲備原本就不易(目前現有的儲存技術大致分為地窖儲存和冷凍槽儲存兩種,一般來說,後者儲存成本高且儲存的量少,較不具效益,而以前者為多),再來是在天然氣的運輸中,亦需要用來當作「天然氣接收站」的「港口」,然而這類做為天然氣接收站的港口需要符合港口風平浪靜及專門用來接收天然氣(不作其它貿易使用)的條件,也因此台灣雖然四面環海,至今天然氣接收站卻依然只有台中及永安兩座接收場,也因此短期內難樂觀預估可快速提升其於國內化石燃料市場的佔有比例。
綜合以上所述,可看出,若是過於依賴非自產的化石能源,一遇重大的突發事件,並持續一個月以上的時間,台灣就有面臨限電、或無電的可能。
在台灣的歷史上曾發生過的幾次事件包括:07年五月因新建的天然氣儲槽發生洩漏(且當時還未有北部接收站可供緩衝),造成天然氣調度困難,故發生斷氣限電事件導致台電董事長下台。
而觀察我國化石能源輸入國,除極少數如加拿大等政治情勢較為安定的國家,其餘亦常發生戰爭、暴動等等小動亂;在考量我國能源政策時,上述種種亦是不可忽略的面向之一。
前景──解決的可能
雖然提出了過度依賴化石能源的弊害,還是必須強調,這些狀況並不是絲毫沒有進步或得到紓解的可能。而在此也必須強調,這些「供應斷絕」的狀況雖是合理推斷可能具有的風險之一,卻不代表其必然發生,而從現今國際上的燃料供應情勢來看,也可發現,雖然前陣子的金融危機使得國際上對燃料的需求量下降,連代造成供應市場的疲弱,然而近來已有復甦的現象,且目前市場上仍算是供過於求,短期而言,應仍屬供應寬鬆的局面。
另外,即便潛在風險不可忽略,亦有可能透過多方努力以期逐漸改善,其中,政府試圖作出以確保供應安全的政策努力大致如下,以煤燃料為例:
(1)燃煤採購以定期契約為主,現貨為輔。
(2)分散煤源,定期契約至少有三個以上供應來源國;各煤國供應廠商維持三家以上。
若是希望避免戰爭爆發、港口無法交易/接收貨源的狀況,則也可加強開發運輸和儲存的技術。
以上論述雖也許繁複,但實是希望可避免過於武斷、或不完整的訊息傳遞;由於一般人討論反核與否的問題時,似乎比較少從這個雖不顯眼卻對國家安全有重大影響的議題面向,也希望藉此次的論述整理時提出,或許可成為衡量大眾內心擁核/反核立場的另一把量尺。